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西不动产2026告字41号

2026-09-15 17:13 来源: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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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常(洞)国用(2004)字第07482号;权证第0001171号;权证第0001172号;权证第0001173号;权证第0001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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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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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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