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公告(2026)公告241号

2026-08-17 10:11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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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湘(2021)常德市不动产权第0051999、0052000号

胡朝君

不动产


柳叶湖旅游开发区岩子堰村公寓式安置小区2号楼4楼407、408室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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