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公告(2026)公告233号

2026-08-04 09:31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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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其所持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常国用(2013)商第0745号

冷海英

土地证


武陵区启明街道沙河小区3号楼103室


2

监证0354912

冷海英

房产证


武陵区启明街道沙河小区3号楼103室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4日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