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常国用(2015)商第3428号
顾琴
土地证
武陵区人民西路都市·捷座1#楼1406室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