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权利人高铭泽申请,因所持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
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湘(2024)常德市不动产权第0002215号
高铭泽
不动产
武陵区碑吉边路与建设东路交叉处西北角旭辉国际新城3-5栋7楼701室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