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德2026公告8号

2026-06-05 10:37 来源: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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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3)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347

刘敏文、周伯光

不动产证

430702040001GB10046F00010002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大道以西、莲池路以北德影花园7#4402


公告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65日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