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公告(2026)公告140号

2026-05-13 10:43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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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权利人李长庆申请,因其所持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常国用(2006)商第2753号

李长庆

土地证


武陵区丹阳街道紫桥小区6-10B栋4楼401室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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