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权利人刘元香申请,因所持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
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湘(2024)常德市不动产权第0046444号
刘元香
不动产
常德市武陵区龙港路西城公寓1020室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