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西不动产2026告字19号

2026-03-20 15:19 来源: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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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权利人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常(洞)房权证2013字第00062816号;土地证:常(洞)国用(97)字第048698号

朱佰坤

不动产


西洞庭祝丰镇迎丰南路3幢1-4层


公告单位: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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