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抵押人朱先梅申请,因其所持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
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抵押人/抵押权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湘(2019)常德市不动产证明第0061353号
朱先梅/临澧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他项权证
电力新村(西区)1号楼303室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