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权利人常德市安泰物业有限公司申请,因其所持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监证
0105595、0105598
0105531
常德市安泰物业有限公司
房产证
锦都豪苑1、2栋105室、202室。5栋115室、116室、117室。6栋201-2室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