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公告(2024公告327号)

2024-10-09 13:06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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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权利人常德市安泰物业有限公司申请,因其所持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监证

  0105595、0105598

0105531

常德市安泰物业有限公司

房产证

 

锦都豪苑1、2栋105室、202室。5栋115室、116室、117室。6栋201-2室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8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