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公告(2024公告325号)

2024-10-08 13:49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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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权利人张曼申请,因其所持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

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湘(2023)常德市不动产权第0061854号

张曼

不动产


天源 蓉国新赋4#1604室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8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