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西不动产2024告字 9号

2024-07-05 14:57 来源: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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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原房产证号:常(洞)房权证2012字第00056480号;原土地证号:常(洞)国用(2012)第13号

常德市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产、土地


西洞庭祝丰镇育才路(洞庭明珠)售楼部


因权利人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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