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公告(2024)公告098号

2024-04-24 16:52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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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权利人毛登科申请,因其所持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湘(2017)常德市不动产权第0022201号

毛登科

不动产


武陵区紫缘路三一·翡翠湾10栋2503室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04月24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