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权利人潘宏敏申请,因其所持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监证0031896
潘宏敏
房产证
武陵区青年路锦天·东城明珠9栋201室
2
常国用(2010)商字第8604号
土地证
城东青年路锦天东城明珠9#楼2楼1号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