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公告德(2022)年字第01号

2022-01-21 10:25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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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曾凤云 对座落在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桃林路山水铭洲一期9号楼1楼107室 原登记于张以胜名下的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 常房权证监证字第0395940号   、土地使用权证   )申请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常德经开区德山大道377号)。

联系电话:0736-7310999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 年 0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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