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曾凤云 对座落在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桃林路山水铭洲一期9号楼1楼107室 原登记于张以胜名下的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 常房权证监证字第0395940号 、土地使用权证 )申请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常德经开区德山大道377号)。
联系电话:0736-7310999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 年 0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