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1公告106号)

2021-05-24 15:54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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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湘(2017)常德市不动产权第0013779号

湖南星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不动产


武陵区武陵大道和瑞欢乐城1号楼1511、1512、1513、1514、1515、1516、1517、1518室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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