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籍成果入库一次性告知单 (土地首次)

2020-06-30 09:38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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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权籍调查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原件);

4、宗地现状界址点图(原件);

注:1、以上资料需提供扫描件资料一套,以PDF文件格式;

2、除注明需提交原件的资料外,其他资料可只提交扫描件,提供扫描件的不再提供复印件,由受理人员打印扫描件;

3、提交原件的资料需与扫描件校验。扫描件需扫描原件,扫描复印件的需盖公章。分期开发建设的,已提供扫描件的不再重复提供资料。

4、资料齐全一宗业务2个工作日完结。

5、资料不齐全可提前预受理工作日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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