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件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详见《不动产登记中对身份证明、委托书的具体要求》);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5、依法需要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税费缴纳凭证;
6、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同意的材料;
7、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点击查看不动产登记收费公示)
(四)办理流程:

(五)办事地点:市民之家
(六)咨询电话:0736-722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