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个人自建项目)

2020-06-30 08:33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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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件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详见《不动产登记中对身份证明、委托书的具体要求》);

3、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凭证,属划拨土地的需提供缴纳土地相关费用凭证(原件);

5、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原件);

6、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点击查看不动产登记收费公示

(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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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事地点:市民之家

(六)咨询电话:0736-722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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