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0公告166号)

2020-09-07 13:36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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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常房权证第0151933号

刘晖

房屋


武陵区城北建民巷社区居委会



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 9月 3日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