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17公告184号)

2017-06-30 10:09 来源:市国土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常房权证第0386076号

田镌

房屋

武陵区皂果路富园小区B区B-5栋

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6月30日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