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告(常国土资公告[2015]4号)

2015-04-11 16:32 来源: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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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2014)武执字第00830-1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协助执行,公告注销常国用(2002)房改房字第0596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坐落位置:武陵区三岔路廖桥街居委会8号公寓楼北楼13栋1单元3楼6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土地分摊面积:7.23m2)。我局履行协助执行的法定义务,注销郭光银所持的常国用(2002)房改房字第0596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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