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公告(2025公告338号)

2025-11-04 11:59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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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抵押权人赵爱娟申请,因其所持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抵押人/抵押权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湘(2018)常德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851号

常德市水星楼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赵爱娟

他项权证


武陵区人民中路水星楼4号楼1218室


2

湘(2016)常德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316号

常德市水星楼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赵爱娟

他项权证


武陵区人民中路水星楼4号楼1328室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11月4日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