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公告(2025公告311号)

2025-10-10 13:32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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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权利人屠宁孝申请,因其所持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湘(2018)常德市不动产权第0023997号

屠宁孝

不动产


柳叶湖旅游开发区东方美景花园2-06栋402室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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