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德2025公告15号

2025-09-29 16:34 来源: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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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

不动产坐落

1

常(德)国用(2016)商第841号;常(德)国用(2016)商第842号

杨井德;何洁

地证

430702040001GB00001F00360040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路尊德天城三期36号楼11楼1104室


 

公告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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