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德2025公告14号

2025-09-28 17:38 来源: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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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常房权证武字第0317180号;常(德)国用(2010)存字第71号

胡艳

房产证;土地证

430702040002GB00021F00010007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陈家岗居委会德山东沿路洞庭制药厂1栋2层201室


 


公告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8日           


归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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