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公告(2025公告303号)

2025-09-25 15:31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字号:【

依权利人陈志鸿申请,因其所持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湘(2023)常德市不动产权第0022574号

陈志鸿

不动产


武陵区新河路诚信·枫林逸景G1#、S1#楼26楼2601室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5日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