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德2025公告13号

2025-09-10 17:41 来源: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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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湘(2022)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1268号

 

姚昌兴

 

不动产证

 

430702040002GB10012F00030003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城区棚改安置房一期3#栋4楼401室


 

公告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0日        


归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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