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权利人孙海申请,因其所持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常国用(2016)存第1331号
孙海
土地证
武陵区紫菱路金城2008商住小区5号楼1801室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