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权利人裴晓华申请,因其所持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监证0380358
裴晓华
房产证
武陵区丹阳路紫金华庭3#、4#楼202-45室
2
常国用(2014)存第3656号
土地证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