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德2025公告11号)

2025-07-18 15:31 来源: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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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湘(2025)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权第5000519号

 

蔡乐

 

不动产权证

 

430702040005GB00071F00020273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大道以东德鑫·莲花天街一期2#栋18楼1816室



 

公告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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