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公告(2024公告359号)

2024-11-01 10:26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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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权利人李纯莲申请,因其所持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湘(2024)常德市不动产权第0010121号

李纯莲

不动产


嘉业紫和园2号楼1003室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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