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初步审定和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我局对以下集体土地所用权拟登记内容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无异议者的,即认定公告结果有效,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
联系电话:18607361119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 年 12 月 01 日
附件:常德经开区石门桥镇土地所有权拟登记内容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