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 2024 年第 一 批次建设用地项目 北定南路 ( 常德大道 - 太阳大道 ) 补征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 地 〔202 5 〕0 728 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常德市武陵区芷兰街道 腰路铺 社区 、高峰社区 0.3775 公顷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等规定,现将有关征收土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时间:202 5 年 4 月 27 日。
三、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常德市 2024 年第 一 批次 北定南路 ( 常德大道 - 太阳大道 ) 补征
四、征收土地的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五、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单位:芷兰街道 腰路铺 社区 、高峰社区 (具体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二)征地位置:芷兰街道 腰路铺 社区 、三 组、 九 组 ,高峰社区八组。
(三)征地面积: 0.3775 公顷( 5.6625 亩)
六、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照《 湖南省 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湖南省 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常政发 〔202 4 〕 3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农用地上青苗和附属设施、住宅等拆迁补偿按照《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常政发〔2023〕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具体补偿按征拆实施机构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所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相关协议实施。
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 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 常人社发 〔 2023 〕 11号 )文件的规定执行。
八、被征地单位、个人应当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止,持个人身份证明和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到常德市武陵区征地拆迁所(地址:朗州路545号,联系人: 邵奕辉、李向伟 ,联系电话 13973631807、1519768833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手续。
九、对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抢栽抢建的,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十、对阻扰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将依法责令限期腾地,逾期不腾地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对 湖南省 人民政府作出的湘政 地 〔202 5 〕 0728 号农用地转用 和 土地征收审批 批复 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 湖南省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
2025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