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常德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使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使用国有土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使用土地目的为常德经开区德山港区专用线(常德市德山站多式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建设用地项目建设需要用地,规划用途为基础设施用地,具体建设内容为常德经开区德山港区专用线(常德市德山站多式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建设用地项目,符合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二 、使用国有土地范围
本次拟使用国有土地位于常德市德山林场范围内,面积0.0869公顷。拟使用土地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实际使用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 、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拟使用国有土地涉及的常德市德山林场范围内公告,时间不低于十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常德市人民政府将于2024年12月2日开展拟使用国有土地现状调查。开展拟使用国有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使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居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
五 、其他事项
自本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反馈。(联系人:向波,联系电话:13875011989)
特此公告。
常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