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常德市建筑工程规划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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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湖南省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量和建筑面积计算技术规程》(DBJ43/T346—2019)等规范规程,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助企惠民,规范建筑工程规划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规则,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以下简称《计算规则》)。

二、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2012〕22号)

2.《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

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4.《湖南省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量和建筑面积计算技术规程》(DBJ43/T346—2019)

三、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常德市中心城区(包括武陵区、江南城区、常德经开区、常德高新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各县(市)、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可结合各自实际参照执行。

2.具体内容。《计算规则》共10条,第1—3条明确了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主要指标等内容;第4条明确了建筑基底面积的计算规则;第5条明确了建筑面积和容积率的计算规则;第6条明确了绿地面积的计算规则;第7条明确了停车位的计算规则;第8条明确了建筑间距的计算规则;第9条明确了建筑高度的计算规则;第10条明确了《计算规则》的实施时间和新旧规则的衔接。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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