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市江北城区已购商品房纳税办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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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市江北城区已购商品房纳税办证的通告

常财通告〔2023〕1号

为鼓励购房人积极主动纳税办证,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湘建房〔2018〕139号),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江北城区已购商品房自愿在限期内缴纳契税的实施“即缴即奖”,对符合条件的提供办证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2022年4月20日前,在市江北城区内从房产开发商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办公等),且在2023年6月12日至10月31日期间,向市本级缴纳契税的购房人,均可享受契税奖励。

下列情形不在奖励范围之内:一是购买的车位、车库和杂物间等;二是在2022年4月20日之后已享受了购房契税补贴的。

尚未交房的购房人,享受了本次奖励后需要退房的,应先全额退还奖励,再办理退房手续。

二、奖励标准

购房人按现行税收政策缴纳契税后,按实纳税额的25%给予奖励。其中:对购买期房的,今后实际交房面积如有增减变化,导致购房人应补缴(或退还)契税额的,不再调整奖励金额。

三、办理方式

方式一:现场办理,税证同步。购房人先通过“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取得办理资格号,根据预约时间前往市民之家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契税奖励与办证服务窗口”,领取现场办理号,提交办证所需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现场缴纳契税后办理不动产权证。奖励资金在2个工作日内直接发放至购房人缴税时申报的银行卡。

方式二:线上缴税,另行办证。购房人通过“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扫描缴税二维码缴纳契税,缴税完成后,奖励资金在2个工作日内直接发放至购房人缴税时申报的银行卡。需要办证的,可自行前往市民之家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权证。

四、注意事项

1.市民之家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服务窗口仅受理已预约的纳税办证业务,未预约成功的,现场不予受理。

2.部分已购商品房(含征地拆迁安置户)因开发商原因无法通过线上缴税,可预约前往市民之家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服务窗口办理。

3.部分已购商品房因开发商原因,暂无法开具不动产发票的,可通过线上缴税方式缴纳契税并享受奖励。

4.奖励资金通过购房人缴税时申报的银行卡直接发放。

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
2023年6月8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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