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回复

2022-05-31 10:40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常自然资建复〔2022〕5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翦爱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用地难题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和市文旅广体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经济基础,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着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在做优做强种养业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农业的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的多元价值,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三大乡村产业。近年来,国家、省、市三级都相继出台了支持农村三产融合的相关政策文件,我局在实际工作中有所实践落实,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关于用地政策

2011年,《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常发〔2011〕1号)文件明确:落实项目用地优惠政策。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旅游业总体规划的重大旅游项目优先保证用地,优先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2019年4月,市文旅广体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乡村旅游发展的十条意见》。意见明确:“落实用地保障。适度扩大乡村旅游项目用地供给。各地区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乡村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乡镇规划可以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村旅游开发。推行乡村旅游项目“点状供地”,支持用于零星分散或单独选址的项目建设。”通过出台政策,夯实乡村旅游发展基础,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文件精神,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21号)文件精神,项目用地应尽量避让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确实无法避让的,要坚持能占劣不占优、能少占不多占。除国家规定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外,其他建设用地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乡村旅游项目不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建设的规定。

为保障粮食安全,国家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已提到空前的高度,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三、关于用地指标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53号)文件精神,单列乡村振兴专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用于包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在内的乡村建设用地需求。省级统筹安排至少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乡村旅游属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范围的其他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在用地指标上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四、关于用地规划

目前,省、市文化旅游和自然资源部门正在推进《文化旅游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已将乡村旅游项目作为重点内容纳入编制范围,通过做好编列重点项目库名录、明确建设用地范围等方式努力解决乡村旅游发展用地问题。

为全面对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我市正在启动村庄规划提质攻坚行动,在此轮“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中,在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三区三线”前提下,结合乡村资源禀赋,按照节约集约的原则,采取布局调整等方式,合理规划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并预留不超过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5%的“留白”指标,作为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备用。与此同时,推行乡村旅游项目“点状供地”,支持用于零星分散或单独选址的项目建设。

五、关于增加土地出让金用于旅游事业发展的额度

根据中央《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十四五”期末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需达到50%以上。就目前热门的周边游、乡村游项目,可对其项目用地和基础设施配套等费用可相应纳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范围。

以上政策实施可能还不能完全解决目前我市乡村旅游发展面临的所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发展改革、农业农村、财政、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文化旅游、林业等部门部门协作,加强在乡村振兴用地项目的立项管理、指标规划、审批管理、目标考核、情况反馈等方面的沟通协调,用足用好国家相关政策红利,出台地方性操作办法,破解乡村旅游用地难题。

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3日

签发人:王先波                 联系人:周宁平

联系单位: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7716017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