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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闭会第012号提案的回复

2021-07-06 11:06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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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自然资提复〔2021〕4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梅翠兰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城郊农村集体土地迁坟问题的提案》收悉。我局会同市民政局、市林业局、武陵区政府等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迁坟标准过低,迁入墓地费用过高”的问题

2019年3月,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常政发〔2019〕5号),将市城市规划区被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的坟墓迁移费用按征地面积以区为单位统筹包干,补偿标准从1800元/亩提高到3000元/亩。从补偿标准运行情况看,基本能满足被拆迁户简易迁坟费用要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租地、修建道路价格上涨等,迁坟费用已不能满足被拆迁户迁坟费用要求。为有效解决迁坟标准过低、迁入基地费用过高的问题,我局将在下一步政策制定中认真调研,合理调整迁坟补偿标准。同时为减轻老百姓丧葬经济负担问题,积极推进文明生态安葬。市民政局出台了《常德市城区城乡居民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免除和节地生地安葬奖励实施细则》(常民发〔2020〕6号),实行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存放)制度,减免费用1260元/人,并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优抚对象及土葬对象自愿火化等特殊群体实行火化的,基本殡葬服务费提高到1860元/人(加送300元普通骨灰盒、300元纸棺一个)。对于节地生态安葬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200元/人。白鹤山万金陵园每年向社会群众免费提供近150个节地生态墓穴(格位) 。对自愿选择生态安葬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政策,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

    二、关于“通过在武陵区周边区县租赁、流转荒山的方式迁坟困难重重”的问题

市政府对市城区项目建设迁坟工作高度重视,2015年7月16日印发了《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项目建设迁坟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52次)》,明确了桃源县陬市镇麦坡山72亩土地建立“市城区项目建设迁坟安置区”,接受市城区项目建设迁坟安置。武陵区征地迁坟难的问题,涉及到我市城市规划区殡葬改革面临的系统性问题,需要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和大量资金投入。我局将会同市民政局、市林业局、武陵区政府等相关单位,就武陵区村民在周边县市区流转土地作为墓地后续规范管理、市城区扩大强制火化区、城区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等系列问题,进一步组织专人深入调查研究,尽快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专题向市政府汇报,从根本上解决武陵区征地拆迁坟墓短期迁得出、长期有规划的问题。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5日

签 发 人:陈爱喜                  联 系 人:朱勇军  

联系单位: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726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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