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案〔2016〕4号B类
邓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城区停车位 缓解“停车难” 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修正不合理停车位
不合理停车位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影响交通出行。目前常德市城区现有路内停车泊位6054个,市交警支队将依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和《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全面启动路内停车泊位的清理和摸牌工作,力争年底整改到位。
二、关于划定路内停车位
2013年10月,常德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及同济大学设计联合体编制完成了《常德市城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13-2030)》。路内停车作为公共停车场及配建停车场的补充形式,规划应根据城市路网状况、交通状况、路外停车规划及路外停车设施建设状况,确定设置路内停车规划泊位的控制总量。根据规划,我市中心城区规划城市支路路内停车泊位15680个。
我局将依据此项规划,结合各道路的交通状况和近期发展需求,与市交警做好衔接,对路内停车位进行优化调整。
三、关于建设市中心立体停车位
智能立体停车场(库)具有占地小、投资少、经济适用、存取车方便、安全性高等优势。发展立体式科学开发模式,可以缓解停车难的问题。根据《常德市城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13-2030)》,我市中心城区规划公共停车场350个,总占地面积约3256亩,提供机动车停车位约8.9万个,其中地上停车位约5.5万个,地下停车位约3.4万个。
2013年底,市交警支队就市江北城区机动车停车问题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对恢复挪用停车场、改扩建停车场和新建停车场进行详细说明。
我们将与交警、住建等部门做进一步调研,加快引进具有先进技术和成熟管理经验的公司,打造公共智能立体停车库综合运营系统,并启动项目试点运行。
四、关于积极推进公共停车场的建设
《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利用代建土地、自用场地开办临时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地下停车场、空间立体式停车场”;《常德市停车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鼓励个人、外商投资新建公共停车场,投资者可按规定享有建设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优惠待遇,谁投资,谁受益”。我局将积极建议市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制定优惠政策、泊位增加补贴等措施,加快推进民间资本投资停车场的建设。
感谢您对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与市交警支队、市公用资产管理公司以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为解决“停车难”问题做好相关规划和技术服务工作。
常德市规划局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