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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回复

2016-07-19 10:36 来源: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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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国土资案〔2016〕6号B类

  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回复

李利辉等3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该提案关注民生,反映民意,意见中肯,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的为民情怀。失地农民是区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特殊群体,失地农民的生活及生存问题是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出台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就业培训等措施,切实维护了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前段工作情况

  (一)规范了征地行为。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城市规划开展征地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明确要求工作人员严格履行每一步程序,“拟征告知”、“两公告一登记”、“听取群众意见”步步到位。在征地拆迁宣传发动阶段,向被征地农民进行“三讲清”:讲清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讲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与标准,讲清征地拆迁工作内容与要求;在实施阶段,充分征求意见,做到“三见面”:发布拟征公告后与被征地农民见面,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后与被征地农民见面,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与被征地农民见面;在补偿阶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提高补偿标准,让群众享受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大力推行征地拆迁信息“六公开一监督”机制,即公开征地拆迁政策标准、公开征地补偿费、公开住房安置资格、公开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费、公开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费、公开迁坟补偿费;公布纪检监察部门及征地拆迁管理机构的监督电话,接受被征地农民监督,充分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提高了补偿标准。2015年1月1日,市政府印发《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常政发〔2015〕2号),进一步规范了征地拆迁程序,提高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如住宅房屋补偿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50-200元/平方米,青苗补偿标准增加300-2000元/亩,特别是提高了市江北城区规划区货币安置补贴,原拆户达到72万元/户,确保失地农民安好家、住好房。

  (三)调整了社保政策。一是在养老保险政策方面。2014年5月,省政府下发《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4〕31号)。我市高度重视落实新政策,及时开展了基层调研、部门座谈、基金测算、外出取经等多种形式的政策调研活动,在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切实注重新老政策衔接,充分尊重各县市区及部门意见的前提下,提出了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指导性意见,并于2015年2月出台了《市本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常政办发〔2015〕9号)。新《办法》解决了老政策公平性差,不同年龄段补贴差距过大,对60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缺乏政策吸引等缺陷。在制度设计时,更多的兼顾到政策的公平性、延续性。并按照年龄结构、参保意愿、缴费能力等综合考量合理确定了补贴档次,应该说新《办法》补贴标准适当,补贴力度更大,补贴政策更加惠民。新《办法》适用于武陵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征地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组平不高于1亩),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16周岁以上在册农业人口(包括村改居人口)。新《办法》实行的分年龄段补贴政策,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以养老保险为主,鼓励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不参保不缴费不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缴费补贴,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被征地农民还可申请助保。缴费补贴额=征地当年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0%×12%×补贴年限。具体补贴年限根据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日时的年龄确定:即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至30周岁的6年;30周岁以上(含30周岁)至45周岁的8年;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至60周岁的10年;60周岁以上(含 60周岁)至70周岁的12年;70周岁以上的15年。同一被征地农民无论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享受的补贴标准一致。新政施行后,我市基本上能够实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二是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目前,针对失地农民,均已纳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内。对于缺乏劳动能力的老年群体、残智障群体,根据户口性质,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四)加强了就业培训。一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创业办的领导下,农村转移劳动力人口与农村户籍人口都是就业创业帮扶的重要对象。2015年,为切实践行“新常德新创业”战略,我市就业服务机构结合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创业帮扶、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2015年,全市新增失地农民创业主体2153户,带动城乡就业12976人,扶持失地农民成功创业311人。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8亿元,其中直接扶持128人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培训各类人员66447人,其中失地农民技能培训9975人,创业培训1179人,帮扶6572人就业。市本级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现吸纳入驻失地农民创业主体97家。以上措施为推动实现失地农民更高质量的创业与就业,实现就业倍增效应,提高其生活保障水平做出了一定贡献。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征地拆迁政策规定,坚决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征地拆迁工作,严格控制和杜绝不合理用地。

  (二)进一步优化补偿政策。积极开展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调研,重点做好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政策调整前期工作,制定出台符合常德实际、科学合理的政策体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下一步,全市就业服务机构将继续加大对失地农民培训规模,帮助失地农民掌握一定的实用技术和创业技能,拓宽他们拓宽就业渠道;积极联系用人企业深入到乡镇举办招聘会,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失地农民家庭进行走访和慰问,对有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失地农民提供相关岗位安置,帮助其实现就业;建立创业培训体系,开展创业培训,增强被征地农民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开业指导、创业培训、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市场拓展服务、企业孵化等一条龙的创业服务体系,推进以创业促就业,逐步改善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我局将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做好征地拆迁政策执行情况、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管理,联合纪检监察部门严查征地过程中与民争利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同时,积极与完美社区建设指挥部、文明办、区政府、征拆办、安置办的衔接,开展社区文化节等系列活动,推进安置社区的文明建设、文化建设。

  最后,感谢你们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你们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7月5日

  签发人:吴德新                 联系人:詹志平

  联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用地科   联系电话:726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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