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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2号建议的回复

2017-06-12 10:17 来源: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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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国土资案〔2017〕6号B类

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2号建议的回复

邓德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石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提出宝贵建议。您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对石门县地质灾害状况和地灾防治工作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调查,建议中指出的资金严重不足、技术力量薄弱、治理项目少、矿山地质灾害增多等问题基本符合实际,切中要害。

一、石门县以山地、丘陵为主,地质环境条件较差,地质灾害相对多发。近三年来,全县累计发生地质灾害112起。经调查,目前已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达548处,防灾形势严峻。石门县也一直是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仅从资金投入方面来看,据不完全统计,自2002年至2016年,国家、省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投入为8000万元左右,其中石门县约3000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为5700万元,其中石门县260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的地质灾害应急资金,每年为62.5至200万元不等,石门县所占比例一般都超过总额的30%。

二、石门县历年来都是地质灾害重灾区,地灾分布点多面广,防范难度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强大的技术支撑体系作为保障。2016年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180万元,专项用于常德市、石门县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建设。今年,这项工作稳步推进,市、县两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先后挂牌成立,这将很好地解决石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人手少、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

三、2014年,湖南省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支持省份之一,中央财政对我省地质灾害防治的投入将较以往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因此,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都在积极向上申报,争取更多的项目落户常德、落户石门。2015年,省国土资源厅安排给石门县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个(维新镇冷风垭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安排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750万元,其中70%资金由石门县政府安排了3个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资金安排用于多个小型地质灾害点的应急治理。全年省、市投入到石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近1000万元。2016年,省国土资源厅安排给石门县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个(所街乡自生桥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安排搬迁避让补助150万元;安排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其中70%资金由石门县政府安排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资金安排用于多个小型地质灾害点的应急治理。全年省、市投入到石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近700万元。2017年,省国土资源厅安排给石门县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个(安排我市共5个)。石门县作为省直管试点县之一,在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项目方面有很大优势,建议石门县政府积极向上申报,我局将继续把石门县作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配合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工作,争取有更多的项目落户石门。

四、关于青峰煤矿矿山地质环境的综合治理,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石门县政府牵头,市县两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在调查、监测、项目申报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近两年来,已落实治理资金4274.94万元,其中我局争取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资金3874.94万元、市水利局安排小农水项目资金400万元,在青峰煤矿矿区所辖的范围内6个村进行农田、沟渠、堰塘整治等。矿区的问题复杂繁多,有轻重缓急,在资金落实困难的情况下,短期内不可能彻底解决。已建议市政府按照“先急后缓、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解决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县级政府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我们也希望各位代表积极向石门县政府呼吁,增加地方财政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投入,同时在人员编制和人才引进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进一步建设好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力量,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12日

签发人:吴德新                     联系人:舒敏

联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地环科       联系电话:776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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