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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回复

2017-06-12 10:20 来源: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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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国土资案〔2017〕9号B类

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回复

黄志刚等2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该提案高度关注矿业生产与发展,对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进行了充分调查,提出的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开发不合理、利用方式粗放、产品附加值低、地质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问题切中要害。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都高度重视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多次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大力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一是开展矿区集中整治。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的通知》以来,我市开展了多轮矿区集中整治,前后完成11个矿区的整合工作,关闭、整合矿山22家。二是执行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5〕28号),我局在矿山许可证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等要求,通过扩界、整合、技改等方式扩大资源丰富、经济效益好的矿山规模,逐步淘汰、关闭资源枯竭且不符合扩界条件的矿山。有效促进了我市矿山安全生产,提高了办矿规模和办矿水平。

二、严格把关新设采矿权审批

2014年2月市政府明文规定禁止新设矿权后,除市政府批示同意新设的矿权项目外,我局再未审批新的矿权。对市政府同意新设的采矿权项目与矿山扩界项目,我局坚持严格审批程序,对拟设矿区范围开展充分勘察论证,广泛征求环保、规划等部门的意见,杜绝设立可能对地质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项目,同时要求所有新设矿山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和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

三、科学划定矿区开采范围

我市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成果编制工作已完成,并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专家审查。在此轮规划中严格划定重点矿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等开采规划区,共划定30个开17 采规划区,面积2300.29平方公里。其中重点矿区10个,限制开采区12个,禁止开采区18个。同时,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区等区域列为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的空间区域,禁止从事任何开采开挖行为。

四、加强矿山开采监管执法

近5年来,我局通过定期巡查、储量核实、专项整治等措施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打击,共注销因不符合产业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资源枯竭、证照逾期不办等问题的采矿许可证134家,立案查处非法采矿行为78宗,关闭取缔非法采矿点17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重点整治石灰窑、石膏矿等对矿山环境污染严重的开采行为,全市先后关闭粘土砖瓦厂217家,石灰窑、石膏矿51家等。

五、积极开展矿山环境生态修复

粗放型的矿山开采对区域地质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近几年,我局通过多种途径向省国土资源厅、市财政局争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先后对石门青峰煤矿、柳叶湖太阳山石煤矿、鼎城石板滩石煤矿等历史遗留矿山进行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环保部门也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资金,对石门雄黄矿区砷污染、汉寿选金区域尾矿污染等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进行了治理和修复。

六、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

一是联合安监部门组织开展全市石膏矿山整治工作,将依法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破坏地质环境的石膏矿山,综合整治一批存在采空区重大安全隐患或其他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的石膏矿山,建立完善石膏矿山开采准入和退出标准。二是组织开展采矿权审批方面的调研工作,将围绕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科学合规设置矿业权、实现矿山规模开采、鼓励矿山资源整合、加强县级矿山监管等方面着手出台指导性文件。

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逐步规范与合理,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今后我局将联合环保、规划等部门继续加强规范矿产资源开采行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12日

签发人:吴德新                     联系人:刘志清

联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       联系电话:726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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