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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的回复

2017-06-14 10:11 来源: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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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国土资案〔2017〕4号B类

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的回复

李振业等6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修编安乡县工业园区用地规划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合理布局、严控调整,确保规划实施的严肃性

《安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10年获省政府批复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布局时在深柳镇南部和大鲸港西部、南部都预留了工业用地指标。2012年11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设立安乡工业集中区。后因安乡县交通区位条件和工业集中区发展战略发生变化,安乡县政府要求对深柳镇、大鲸港镇和安障乡3个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2015年三个乡镇的规划修改成果分别获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准实施。在本次规划修改中,对安乡工业集中区内的用地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通过切块方式调整了1.4平方公里城镇工矿指标用于满足工业集中区的建设用地需求,至此,安乡工业集中区6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用地全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5年湖南省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随着县域工业重心向西推进,部署建设河西鲸港生态工业园,安乡县在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中,又提出将工业集中区河东片区91.04公顷用地指标调至河西鲸港工业园。该调整方案与省发改委批复的工业集中区规划布局和省住建厅批复的城镇规划布局都不一致。同时,在调整完善工作启动之初,省国土资源厅就提出:凡是在2014—2015年进行过规划修改的乡镇,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中建设用地布局维持基本不变,严格禁止规划布局的反复调整,确保规划实施的严肃性。且该规划调整涉及发改、住建、国土等多个部门,城镇规划和工业集中区规划没有调整,国土规划的调整并无依据。因此,省国土资源厅做出明确答复:不同意该规划调整方案,建议在下轮规划编制时进行集中区布局调整。

二、转变观念、规划引导,发挥土地的宏观调控作用

随着国土资源一张图系统的应用和普及,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查已完全进入数字化、信息化时代,不符合土地规划的项目一律不能进行土地报批。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工业项目,不得随意调整规划报批土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及时转变观念,充分发挥好规划的引导作用,不能随开发商意愿进行选址,必须引导工业项目在已批复的工业集中区内用地,加强工业项目依规划选址建设的重要性。

三、科学安排、节约集约,合理满足项目用地需求

从近三年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用地计划指标来看,安乡县每年基本维持在800亩左右,工业用地的计划指标为200亩左右。从计划指标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看,近三年安乡县用地计划指标的使用呈递减趋势,从2014年的600亩减至2016年的200亩左右,2016年批复的工业项目2个,用地规模仅50亩。近年来,随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的程序越来越严格、土地报批的成本越来越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意识的转变,一直凸显的土地利用计划供求矛盾将越来越小。安乡县作为农业大县,只要对项目用地的规模和时序做好规划,合理安排计划指标,进一步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需求基本都能得到合理满足。

最后,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14日

签发人:吴德新                     联系人:易曦

联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       联系电话:7261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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