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对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的回复

2018-06-26 11:32 来源:市国土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常国土资案〔2018〕3号A类

对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的回复

蹇在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七号大道安乡段S223安乡陈家嘴至鼎城区十美堂公路用地预审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提出宝贵建议。沅澧快速干线七号大道是省“十三五”干线公路规划项目,是常德市“四纵四横”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常德市交通网、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局高度重视全市交通设施建设,在用地保障方面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沅澧快速干线七号大道安乡县长岭大桥至鼎城区十美堂公路项目横跨澧水,连接安乡县和鼎城区,已纳入了《湖南省交通建设“十三五”规划》。该项目道路设计全长6.87公里,投资6.81亿元。以澧水河中线为界,其中安乡县段长3.65公里,鼎城区段长3.22公里。沅澧快速干线七号大道作为常德市的重点交通项目,我局对该项目用地给予了积极支持。在我市2015年启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期间,国土部门根据道路设计线型的变更多次修改规划方案,最后按行业部门提供的公路线型涉及的用地进行了规划上图并预留,并将该项目列入了土地规划的重点项目列表。2017年7月,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订版成果通过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我局审批通过了七号大道安乡段项目的用地预审,目前七号大道安乡段项目已立项完成。

2017年11月,沅澧干线七号大道项目才正式完成初步设计和部分施工图设计,按照最新的道路用地红线,其中安乡段S223陈家嘴至鼎城区十美堂公路用地总面积为44.04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为39.22公顷,占用基本农田面积为10.19公顷。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规〔2018〕2号),重大建设项目等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目前,为打好债务风险攻坚战,化解金融风险,全市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包括严格审查PPP项目。根据2018年4月下发的《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部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予以退库的通知》(湘财金函〔2018〕18号)精神,沅澧干线七号大道安乡段项目现已进入暂停阶段,S223陈家嘴至鼎城区十美堂公路项目是否继续实施,有待进一步明确。如市政府与鼎城区政府积极支持该项目继续实施,可按规定程序报请国务院进行规划调整,待规划调整到位后再申报项目用地预审,我局将积极做好用地服务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13日

签发人:吴德新                     联系人:易曦

联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    联系电话:7261581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