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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4号建议的回复

2019-09-30 09:20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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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自然资建复〔2019〕1号C类

(此回复件公开)

许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新建小区为社区无偿提供办公用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常德市完美社区建设。按照常德市完美社区建设要求,全市已统一编制了完美社区建设规划,街道按照“一所一校四中心”,社区按照“一站一园一场五室”的标准进行规划。自2014年全市完美社区建设以来,已纳入完美社区建设的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标准化建设已经全面完成,社区建设整体形象得到大幅提升,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能够满足现有社区办公需求。

二、关于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我局在项目规划审批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求,配套了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基本公共活动用房等配套设施,尚无配套社区办公用房。建议由社区与小区物业对接,利用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或业主基本公共活动用房作为社区办公场所,以便社区更好地服务小区业主。

三、关于鼎城区红云街道花船社区建设。2015年,花船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已按市完美社区建设要求完成改造。由于受江南临江棚改项目的影响,花船社区公共服务用房被列入临江棚户区改造拆迁范围。按照完美社区建设要求,已重新选址在江南城区德安路与隆阳路交汇处西北角进行新建。鼎城区人民政府积极协调临江棚改项目开发企业,为社区争取在棚改项目范围内配套一定数量的社区管理用房,以便社区更好地服务片区业主。

四、关于新建小区为社区无偿提供办公用房。我们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目前既无法律依据,又无相关规定,也无其他城市完备经验可供借鉴。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调研,并密切关注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做法,就新建小区为社区无偿提供办公用房提出建议意见,报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决策。

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16日

签发人:陈爱喜                                联系人:夏炜

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1351118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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