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8号建议的回复

2019-09-30 12:23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常自然资建复〔2019〕3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吕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地下停车位不动产登记制度及相关管理措施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地下停车位权属问题是近几年我国不动产登记工作中逐渐凸显出来的新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虽然对停车位的问题进行了部分规定,但对其权属等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并未予以明确,包括对国有土地地下空间使用权的含义、范围尚没有统一规定,对此方面的所有权登记也没有相应的规范、规章。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说,省内外一些地方政府或其有关部门对地下空间使用权的产权登记等进行了探索,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值得借鉴的模式。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对我们的工作非常有价值且具有指导意义。

2018年11月,自然资源部为规范住宅小区地下车位确权登记工作,依法维护群众地下车位合法权益,起草了《自然资源部关于住宅小区地下车位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今年6月初,自然资源部又下发了《关于征求<自然资源部关于依法规范城镇地下车位(库)确权登记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都分别征求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自然资源部接踵而至的两个意见征求稿,说明自然资源部对地下停车位不动产登记工作已经高度重视,我们相信自然资源部会尽快出台规定。在自然资源部规定出台前,我局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走访调研、学习外地好经验,形成前期调研成果,初步拟定我市地下停车位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以参政议政的特殊身份和职业律师涉法涉诉掌握信息的特别优势,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17日

签发人:陈爱喜                                联系人:刘卓慧

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7717297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