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自然资建复〔2019〕7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雷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津澧新城澧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我局在推进津澧融城过程中所做的工作
1.组织编制完成了《津澧新城总体规划(2016-2030)》。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津澧融城工作的统一部署,原市规划局(机构改革后并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牵头组织制定《津澧新城总体规划(2016-2030)》。本着“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的原则,我局于2014年4月聘请中规院深圳分院作为规划编制单位,通过四年多的精心谋划、反复对接、多次修改,该规划成果于 2018年7月获得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湘政函〔2018〕67号)。
2.主动汇报总体规划方案成果,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初步规划成果出台后,我们分三个层面进行了专题汇报。一是省级层面,向省住建厅和相关省直单位进行汇报,争取建设用地规模和成果报批。原省住建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袁湘江曾3次带队调研津澧新城的规划工作,给予了非常大的支持和帮助。二是市级层面,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直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明确规划编制方向和思路,划定工作重点。三是县级层面,由市委政研室带队,我们在津市、澧县两地分别召开多次专题座谈会、汇报会,征求津澧两地四大家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总体规划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取得了较好效果。
3.积极配合上级机关或部门的融城调研,助推津澧融城发展。自2014年以来,我们先后参与了省政府、省政协、省住建厅、市政协及部分民主党派组织的关于推进津澧融城工作的多项调研课题,积极建言献策,大力呼吁支持,同时也认真听取各机关、部门、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将其融入津澧新城总体规划成果。
二、津澧新城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复情况
1.《津澧新城总体规划(2016-2030)》批复情况。根据《津澧新城总体规划(2016-2030)》,城市性质为湘鄂边界及澧水流域中心城市,常德市域副中心,产城融合的现代宜居新城。城市规模为近期(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发展到58万人左右,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为53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为91平方米;远期(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发展到80万人左右,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为8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为100平方米。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为“一主两副三轴四板块”,“一主”指津澧新城中心区;“两副”指澧县城区中心、津市城区中心两个副中心;“三轴”指区域衔接发展轴、融城发展轴、澧水景观轴三条轴线;“四板块”指津澧新城中心区、津市城区、澧县城区、南部产业区四个板块。
2.《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批复情况。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19日批复(湘政办函〔2017〕66号)的《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至2020年澧县中心城区城镇规模为33.74平方公里,有条件建设区3.57平方公里。
三、关于澧县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问题
1.澧县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要求,城镇周边范围内的耕地原则上要按照现有耕地面积的60%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而澧县城镇周边是以《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边界线外扩一公里作为基准范围。2016年,市县两级原国土资源部门多次向原省国土资源厅请示汇报,请求考虑津澧新城的发展需要(当时省政府尚未批复《津澧新城总体规划(2016-2030)》),在确保完成澧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的基础上,适当考虑中心城区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规模。在经过充分论证审查后,原省国土资源厅、原省农业委员会同意了澧县上报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确定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比例为35.79%,对澧县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给予了充分保障。2017年8月,澧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通过了原省国土资源厅、原省农业委员会的验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也报经原国土资源部、原农业部进行了确认备案,并融入了《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
2、澧县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问题。目前关于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依据,仅有《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19〕50号)。根据上述两个文件的精神,大面积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暂无可能性,只对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占用、种植植物有影响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分类处置整改补划。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协调划定三条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的问题正在国家层面进行研究,估计近期会有指导意见出台,到时我们将根据国家指导意见积极协调、科学划定好澧县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四、关于澧县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不足的问题
今年5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部、省有关要求,在澧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科学评估既有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划定情况,合理确定澧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同时积极向上请示汇报,争取上级支持,为津澧新城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城市发展空间。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29日
签发人:陈爱喜 联系人:汤文扬
联系单位: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1787368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