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自然资提复〔2020〕7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李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控违拆违管理办法、解决居民实际困难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1、领导高度重视。今年3月下旬,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将责任分解到相关局领导和科室(单位)。4月初,局党组成员尹东风召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会议,对建议、提案回复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了具体要求。其中,您所提出的《关于完善控违拆违管理办法、解决居民实际困难的提案》,明确由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诸扬欢牵头,督察协调科为责任科室,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武陵区自然资源局和武陵区控违拆违办为会办单位。
2、认真组织调研。4月24日,我局分管领导诸扬欢组织督察协调科、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武陵区自然资源局和武陵区控违拆违办相关负责人员对此项提案进行了广泛讨论与会商。4月25日,督察协调科组织参与办理提案的单位相关负责人,重点对提案涉及到的武陵区河伏镇、南坪街道、东江街道6户确有刚性需求的住房困难户进行了深入调查走访。调研结束后,参与人员当即进行了会商,建议修订市城区私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对城区私人建房进行合理疏导。
3、及时沟通汇报。一方面,我局督察协调科将调研情况与初步形成的建议意见分别向分管局领导、局主要领导进行了详细汇报。另一方面,武陵区拆违办也向区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在此基础上,我局与区政府相关领导进行了对接沟通。5月8日,局督察协调科会同区拆违办相关负责人上门与您进行了充分沟通汇报。5月底、6月初,我们又先后2次上门向您作了汇报。
二、提案采纳情况
李成委员,您对武陵区部分住房困难户的视察调研是深入的,对造成的原因分析到位,对如何有效解决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建议。其中,您提出的第二、三条建议我局已经吸纳,第一条建议已认真研究,拟采取稳妥的措施予以解决。
1、关于出台疏堵结合的政策问题。目前,我市四区对私人建房的管理主要是以“堵”为主,沿用的仍是2007年市政府出台的《常德市城市规划区内私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经我局与区相关部门商议,对城区私人建房进行合理疏导,做到有堵有疏、堵疏结合,是很必要的。考虑到修改管理办法是一项较为复杂、时间较长的工作,目前,我们还在积极探索、统筹谋划中。武陵区需要建房的户数面较大,据初步统计约有1000户以上,如果按您建议的参照长沙在每年控制规模的前提下按“原址原面积原层高”的总体要求,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去实施担心难以控制,为今后的征拆、重点项目落地带来较大障碍,增加征拆成本。根据武陵区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在着手修改管理办法前,拟考虑在严格控制、严格监管、稳妥可行的前提下,对武陵区确有住房需求且城区与外地无房的危房户和困难户住房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目前,对可以实施的情形、条件、程序还在进一步论证中。
2、关于建立多部门管控把关机制的问题。近年来,我局认真落实控违拆违考核责任制,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城管、公安、住建、房管等部门及区、乡镇(街道)、村(居)的联系协调,通力合作打击违法建设。每年坚持组织开展 “春雷行动百日会战”、“夏季风暴百日会战”、“冬季攻势百日会战”三大行动,通过持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拆除一批违法建筑、查处一批党员干部等措施,有效地遏制了新增违法建设行为,拆除了一批存量违法建设。目前,我们充分吸纳您的意见,让电力、供水、工商、卫生、文化、环保、税务、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参与到控违拆违工作中来,建立横向以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纵向以区、镇(街)、村(居)为主的“网络式”违法建设综合监管模式,形成自上而下监管有力、各级组织分工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工作体系,更好地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市城区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存量违法建设逐步消化。
3、关于执法程序简化的问题。我们已采纳您的意见。目前,我们在督导组织拆除工作中,要求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确保拆除行动安全、顺利、不出事。一是做通拆前思想工作。从解开心结入手,要求四区政府(管委会)拆违办会同相关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宣传法律法规,做通违建户的思想工作。二是完善法律文书。坚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从完善程序入手,确保拆违工作不出现纰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是稳妥制定拆除方案。督导四区协调组织自然资源、城管、公安、街道等部门和单位精心部署、稳妥安排、及时拆除。四是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各区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近年来,我市城区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没有出现大的违建户群体对抗事件,没有出现执法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9日
签 发 人:陈爱喜 签发单位: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张可贵 联系电话:17873681828